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评论
> 正文
大学生就业难是反常的社会困境
作者:唐 钧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 时间:2006-6-19 10:38:00 点击:
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413万人,比上年增加75万人。同时,社会劳动力供大于求,缺口超过1400万,比上年增加100多万人。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5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适度控制高校招生增长幅度的决定。6月中央十四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筹备将失业大学生纳入低保。
大学生就业
本质上是市场问题,就业难也本当是正常的市场现象。就业市场在竞争机制下由于供需失衡,导致价格调整,出现滞销。细分市场和消费层级时必然出现稀缺资源结构性缺失,而过剩资源闲置导致摩擦性失业。但是,我国大学生的就业与诸多社会因素交织在一起,已经演化为社会问题;其反常就在于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大量社会矛盾的聚焦点。
第一,大学生就业难是社会转型和改革的附属问题。近10年来每1%的经济增长创造出来的非农就业岗位仅为上世纪80年代的1/3;大学生就业难成为“高投资、高增长”但“低就业”产业的产物。
第二,大学生就业难是教育体系问题的集中体现。就业越来越难与招生人数越来越多发生矛盾,与培养成本越来越高不和谐。同时,就业难又与培养模式的三大深层次矛盾交缠在一起:精英教育和大众教育的矛盾,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矛盾,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的分歧。
第三,大学生就业难引出了大学生质量问题。优秀大学生的标准是高校表扬,是市场欢迎,还是社会认可?当这三重标准不能统一时,哪方标准具优先性?
第四,大学生就业难引发了大学生如何定性的问题。传统的观念里,上大学是“跳龙门”。随着大学生薪酬水平的每况愈下,大学生定性问题引出新思考:大学生是否属于人才,是否是普通劳动者,是否更适合基层就业?
第五,大学生就业难促使人口问题提前引爆。招生人数的增多必然导致四年后就业人数的增长。人口增长与岗位增多不成比例的矛盾加剧;大学生就业难、收入低与需要抚养的老龄人口增多的矛盾加剧;“啃老族”人数不断扩张——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有30%左右的成年人由父母供养。
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反常的社会困境,主要症结在于内外两方面:高等教育体制缺乏与就业市场紧密对接的机制,而就业市场又缺乏有效的政府行为。在传统的高等教育体制下,高校与大学生就业市场关联度低,培养模式“去职业化”倾向明显。政府习惯性地扮演起“全能型”角色承担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风险和压力,在很大程度上使用政府干预方式来应对;而救济类的“输血”政策只是权宜之计。同时,大学生就业市场中又缺乏有效的政府行为,缺乏培养模式、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宏观调控,服务于全国大学生就业的公共物品性质的基础设施,高效运转的大学生创业扶持机制,充足的大学生就业实践和指导机制等。
从根源上处置大学生就业难的社会困境,要从症结上内外兼修,政府和市场明确定位,形成良性互动。在高等教育体制中要建立健全与就业市场对接的机制,指导思想是三大转变:从“输血”转为“造血”,从“象牙塔”转为“无围墙”,从“独木桥”转为“立交桥”。在明确高等教育是公共物品的性质和不断加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要强化与就业市场的关联机制。例如:信息对称(专业设置、能力培养、就业需求等信息对称),供需平衡(就业监控和预测,人才培养的市场前景分析),市场开放(规范化的职业市场,充分的就业信息),竞争机制(大学生就业的竞争,用人单位招人的竞争),质量保障(易进难出,规范化的认证体系,全方位的培养模式),风险投资(大学生创业机制的完善),回炉机制(灵活的再充电和再培养的机制),风险共担(政府可结合商业保险等机制共担风险)等。
在明确大学生就业是市场问题的前提下,政府需要妥善做好“市场失灵”问题。例如:建设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络体系,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建立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制度,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完善教育部门与社会就业大系统的衔接,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大学生就业服务的功能等。
【
律师评论
】 【
发表评论
】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
直击 毕业生就业的三大怪圈 到处撒简历的不要
·
香港大学生为何不愁就业?
·
就业难诠释“新读书无用论”? 九成公众不认同
·
毕业生因何“假就业”?
·
大学生就业,当能力遭遇权力
·
话说“再就业资金不得建楼”…
·
“简易就业”不该受歧视
·
中国就业形势将趋严峻劳动力供给压力空前加大
·
法议会通过就业替代法案 彻底扼杀首次雇佣合同
·
北京单位聘就业困难农民一人可获补助至少400元
·
就业歧视盛行源于歧视行为的零成本
·
反性别歧视写进《就业促进法》 将提请人大审议
·
谁都无权剥夺低学历者的平等就业权
·
再就业政策优惠了谁?
·
调查显示上海市民最关心就业失业社会风气问题
·
法硕状告人事部就业歧视案没有被北京高院受理
·
人事部:中国出台就业见习制度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
“四类人”的就业限制也不应过“度”
·
比找对象还难,就“零工资”就业?
·
“学历上查三代”是就业歧视
·
就业率岂能"制造"得来
·
代表 委员建议应当制定《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
·
我国的家政就业非正规 劳动法无法保护到小保姆
·
宁岗位空缺也不招聘女生代表直陈就业性别歧视
·
两会代表抨击“包二奶”、性骚扰、就业歧视等
·
找不到工作 大学的毕业生提出了“零工资就业”
·
就业率,看我高校“制造”!
·
06届毕业生就业进行成本调查: 求职路上几多钱
·
从各地民工荒想到就业难
·
大学生就业压力加大今年劳动力供求缺口1400万
·
四大矛盾让应届毕业生难就业 就业意向是其主因
·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
为报名鏖战了三日 滇公务员报考难再现就业困局
·
大学生就业不该“有家难回”
·
“停薪留职”有失就业公平,该停了!
·
在北京市 本地人和外地人就业方面都将一视同仁
·
大学生就业难原因不全在择业观
·
四川女大学生进京当保姆是就业需求还是在作秀
·
上海就业立法:规定裁员须要提前30日通知员工
·
女大学生感慨就业压力大频频现身婚介所找依靠
·
中国今年475万失业人员重上岗再就业任务完成
·
“十一五”围绕六大重点 明年新增就业900万人
·
东方时空:我国55%大学生求职者遭遇就业陷阱
·
中国正形成系统就业政策失业调控纳入政绩考核
·
大学生就业流失率达70% 毕业生怕吃苦遭质疑
·
人事部首次授牌五企业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
报考公务员遭拒 法律硕士状告人事部有就业歧视
·
辽宁制定法规限制就业歧视 专家称具有前瞻性
·
人事部将举办就业服务活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
劳动部长:灵活就业人员等将成养老保险扩面重点
·
国务院发出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
·
郑州大学试行发学生诚信毕业证 引就业信誉争议
·
中国前三季城镇就业持续增加 居民收支增长较快
·
立法促就业 《促进就业法》今年内报国务院审批
·
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中国加强对困难群体就业扶持
·
研究显示:奥运会将为北京提供180万个就业岗位
·
我国就业促进法草拟成型 反对性别歧视户籍歧视
·
月入5000本科以上 中产阶层占就业人口11%
·
就业机会平等 中国妇女社会经济权益获切实保障
·
甘肃高校禁收重修费 对毕业生不得收取就业违约金
·
重庆巫山27名中师生为就业状告县教委有果
·
就业歧视是社会和谐的一股逆流
·
就业歧视成和谐社会的逆流 立法禁止势在必行
·
专家称户籍不能轻言取消 与就业政策挂钩是症结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