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评论 > 正文

上清华奖50万,纳税人同意没?

作者:徐光木 来源:《新京报》 编辑: 时间:2006-6-19 10:41:00 点击:
    日前,东莞市横沥镇政府出台奖教奖学方案,对在高考、中考及小学毕业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重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在横沥中学就读并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将获得50万元重奖。(《信息时报》6月16日)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以预见的是,在政府经济手段的推动下,不少学生,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学生一定会更加发奋学习,纷纷朝北大清华靠齐,加入到“非北大清华不上”的队伍中去。如果说旧版本的“非北大清华不上”是盲目跟风、争面子的话,那么最新版本的则是为了触手可及的人民币。

 如果说这种局面的形成是考生自由填报志愿的结果,本无可厚非,但一旦由当地政府人为助推,就应当另当别论。拿学生的前途命运当教育形象工程的赌注,必然会助长北大清华的“掐尖”,其实质会损害全国范围内的教育公平。再说了,企业如何进行收入分配都由股东决定,同理,纳税人对税收的分配也同样应有说话的权利。当地政府在作出这一决策时有没有听取过纳税人的意见,我目前尚且无从得知,但从报道中和网友的留言中可以知道,反对的声音占据着绝对的主流。由此可见,此决策似乎是当地政府一厢情愿的结果。

  我的意见是,当地政府与其把这若干个50万奖给北大清华的上榜生,还不如将它投入到农村中小学的建设中去。通过优秀师资的培养、教学设施的改善等方式,来实现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从而促进当地基础教育的全面发展。这才是开源节流的治本之策。

  □徐光木(湖北公务员)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东莞一镇政府出台奖学方案考上清华北大奖50万
·反思清华学生割腕自杀!
·清华男生拒戒网瘾割腕自杀母亲曾经以自杀相挟
·访清华大学政治学外教:曾怕共产党间谍进课堂
·“花20万元上清华”续: 某大学几年赚了几个亿
·“清华丢人”背后是错位的角色期待
·清华硕士参加“选秀”丢人吗?
·公司称花20万能上清华幕后黑手为教育部门领导
·清华老教授称四六级英语考试摧残青年应该停掉
·“20万上清华”:弥天骗局还是惊天丑闻?
·光给“20万元上清华”定性还不够
·教育咨询公司“20万元就能上清华”的内幕调查
·中国大学排行榜发布北大清华浙大竞争力列前三
·北大清华学生云南车祸遇难 两校均已派教师前往
·一名清华女硕士为发泄失恋痛苦盗窃了万元服装
·“北大清华症”岂只是学子的“面子病”?
·上海高校面试招生调查:学生被雪藏考北大清华
·中科大校长称 “掐尖”说法非特别针对北大清华
·中科大校长"炮轰"北大清华"掐尖"引发的思考
·清华大学决定 宣布取消青海高考移民学生的学籍
·中科大校长炮轰北大清华“掐尖” 埋没许多人才
·别把清华生失业拔高到“社会问题”
·6年找不到固定工作 清华毕业生沦为无业游民
·北大和清华 今年将要在北京市招收本科生635人
·愿清华宽容对待“高考移民”
·清华新生涉嫌高考移民 教育部称有异议可以申诉
·清华一名新生涉嫌“高考移民”被取消录取资格
·20高校在京公布今年招生计划 北大清华不扩招
·清华教授被撤职的喜与悲
·清华教授女儿被掐死案再开庭售票员2次当庭道歉
·清华大学教授涉嫌学术造假 被撤销了教授的职务
·杨振宁称清华学生超哈佛 中国暂不需要诺贝尔奖
·城管上清华:请用正义说服我
·清华、北大真的是办给富人的吗?
·清华教授:中国应该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买得起私车
·清华博士状告“进沪费”案宣判 原告请求被驳回
·北京售票员涉嫌掐死清华教授女儿案 春节后开审
·“假清华状元”如何忽悠演讲400多场
·假高考状元全国巡讲400多场 冒用清华名义敛财
·清华教授称中国劳动力的价格优势 在5年后消失
·清华大学一女副教授在家门口遇害警方介入调查
·清华学者向凤凰网索赔 澄清批李敖自杀谣言
·售票员打死清华教授13岁女儿续:售票员被捕
·30位亿万富翁清华脱产学习 浙江政府42万买单
·清华教授女儿 与公交车售票员发生冲突后丧命
·北大、清华:明年是否实行研究生全面收费未确定
·骗子公司入住北大清华写字楼 上百代理商被骗
·清华大家专家:“圆明园环评没受利益部门压力”
·清华美院一学生见同学露富盗44万巨款被判刑11年
·入室抢劫杀死清华老教授 嫌犯称自己只是旁观者
·清华法学院副院长:《国家行政补偿法》正起草中
·潘岳:赞赏清华接手圆明园环评 环保法规应修改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