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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媒体丑化医疗机构可致医患关系紧张

作者:暂无 来源:中国网 编辑: 时间:2006-7-10 13:33:00 点击:
  编者按:卫生部今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及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在回答记者关于医患关系的提问时,主持人毛群安表示,如果媒体丑化医疗机构,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广大群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和损失。  
  
        [中国医学论坛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6月29号人大通过了刑法修正案的修改,涉及到公司以及公司以外的其他行政人员的受贿的处罚。在刑法修正案里面的规定和卫生部出台的指导意见之间的衔接上,如果医务人员要是把起初收的回扣上缴的话,是否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因为这里规定了资金较多和巨大的问题。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上个星期有媒体报道云南出现了“医闹”,一些无业人员为了谋取利益,根据医院里面出现的一些医患纠纷组织人员进行“医闹”,这个事件其实不是云南一地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都有,严重扰乱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也损害了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利益,有的地方医院为了息事宁人,不是很有原则地进行赔偿,这又牵涉到国有资产的流失,卫生部作为医院的行政管理机构,对这个事情怎么评价?是否有一些指导和措施? 

  [毛群安]: 

  时间关系,我简单回答。关于刑法修正案修改的报道我们也都注意了,我们肯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的一些规定和做法,必须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执行,这应该没有矛盾。关于你说的云南的报道我也看了,目前确实在一些医疗机构中,活跃着一批人,就是说现在在医疗机构里面经常活动的群体,他们不是倒号,而是找一些发生医疗纠纷和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人,他们借这个名义,到医院通过闹事获得经济好处,是指这个意思。所以,媒体把他们叫“医闹”,就是闹事。 

  卫生部坚决打击这种违法的行为,这是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也是谋取不正当的经济收益和手段。我们也与公安等部门就加强医院的秩序做了进一步的沟通。应该说,这方面的规定也是有法可依的。所以,我们一方面提醒医疗机构,对这样的行为,如果出现了这样来闹事的行为,坚决给予回击,不要给他们成功的可能。另外,我们希望媒体报道的时候应该注意情况,我现在不能说很大的比例,但是有一些媒体持这样的态度,不管谁和医院闹纠纷和闹事,都义无反顾地站在医院的对立面。我不就具体的事件进行分析,就是这种做法应该是有失平衡的。如果媒体丑化医疗机构,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广大群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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