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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房地产业支柱地位,顶用吗?
作者:章剑锋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 时间:2007-5-10 12:52:00 点击: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一个课题组日前透过一个报告建议,政府要对房地产发展政策进行大的调整,放弃房地产支柱产业的提法,改变对房地产过度依赖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避免经济危机发生。
因被解读成由于支柱产业地位的确立而引发畸高房价、过热投资等一系列问题,房地产业遭到诸多形式不一的声讨与清算。似乎,只要将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取消,不再提倡和鼓励,市场当中的投机、冒险
风气就会被一扫而空、荡然无存,泡沫、过热等种种情势亦将得以平复。这种观点隐隐透着一股不明来由的情绪,感性十足而又不切实际。至少有这样两个问题迅即可以击穿这种看起来似是而非的主张。
其一,房价畸高、投资过热与房地产的支柱产业地位究竟存在何种必然关联?一旦取消房地产的支柱产业地位,于高房价和流动性过剩等问题而言,事有何补?
答案应该是没有必然关联,也于事无补。迄今为止,很多人总是将2003年国家的12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看作房地产跃升支柱产业地位的一个标志,认为这是一个不好的肇端。那么我们不妨假定,当年国家没有出台这样一个文件,房地产是否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显然,这是无法成立的。
需要知道一个事实,在2003年之前,当房地产还没有被确立为支柱的时候,今天市场存在的情况彼时即有端倪了,这一点完全可以自连篇累牍的历史调控文件中窥见一二。都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商品住宅价格不是一朝暴涨上去的,各路炒资也不是一夜之间注入市场的,供应结构、供应关系的失衡与失调更是累多年之积弊所致。
房价畸高、投资过热等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国家当年决意要走市场化住房供应道路,一个核心问题就在于,一旦走上市场化的路子,加之缺乏应有的准入控制,房地产价格就会随着货币注入量的增加而抬升,多种性质的需求也会由于不再受到约束而随之暴发,这是无从抑制的。应该说,缺少约束机制的市场化才是点燃后续一系列问题的一把“火”,所谓的支柱产业地位政策,充其量不过就是于熊熊烈火之中续添的一把“柴禾”罢了,投不投进这一把“柴禾”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没有强硬措施的抑制,这火只会是越烧越旺,不可能自行熄灭。
其二,取消支柱产业地位之后,炒资就不会大幅涌入?地方政府就不再热衷于“房地产经济”了吗?
答案当然也是否定的。很多人总是相信,由于支柱地位的确立,公然助长和鼓动了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里面大展拳脚的野心,各路投机者顺天应时蜂拥而来,导致市场失控、问题频现,使房价一下子就蹿升了几十倍。这种逻辑说不通。地方政府卖地、炒房,投机者大量吃进、吐出,这与房地产是不是支柱产业没有关系,也不是2003年以后才有的事情。长期以来,利字当先,真正促使地方政府炒卖土地、投机者炒卖房屋的唯一目标,是因为房地产业有利可图。一项没有任何利润可供攫取的产业,国家即使年年冠之以“支柱”称谓,又能怎样?
现在我们主张大家都要禁口不言房地产的支柱产业地位,且要群起将之翦灭,这样做不是自欺便是欺人,不是好的处理态度。人人心里都清楚,房地产业即使不是支柱,它的吸附资金与冒险的魅力、它的巨额投入与丰厚蛊惑也将是长久存在的,不会因为头上某一个简单的名号被削去而陷于萧条与不支。
过分纠缠于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是否应该取消的讨论有失明智,只会将房地产调整由一个歧途引向另一个歧途,以致病急乱投医,结果既耽误了治疗期,又打乱步调,弄得错乱百出。所以我们有必要停止这无谓的争吵,因为取消与否不是一个问题。
过分纠缠于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是否应该取消的讨论有失明智,只会将房地产调整由一个歧途引向另一个歧途,以致病急乱投医,结果既耽误了治疗期,又打乱步调,弄得错乱百出。取消与否不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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