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暂住证,换个马甲就不认识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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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慕毅飞 来源:红网 编辑: 时间:2007-7-9 12:53:0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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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让公平与正义蒙羞的暂住证,因大学生孙志刚的无辜丧生,显示了它歧视而残暴的本性,终于被依法废止,退出了公民的社会生活。现在,只要你身份证在手,你就可以在共和国的大地上自由地行走,不必再担心会被谁拦住,会随便让你出示什么证件。对一个合法的公民来说,想到一个未被法律限制涉足的地方暂住,是没有任何办证义务的。无论你暂住的目的是就业、探亲、旅游,或什么也不为,就为了闲逛,而且还就不想让谁知道你来闲逛,这已经也应当是你合法的权利与自由。
但有人总想剥夺掉公民的这点权利与自由。此前,就有郑州推出居住证制度,列举的只是办证的好处,而且也不强制,人们可以不拿它当回事,大不了你讲的好处我不要,这证是可以不办的。深圳这回要在年底前全面推行的居住证制度,就没有郑州那么客气了,虽然也说“持居住证人可在工作、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系列便利”(7月7日《新京报》),但它马甲后面包藏着的,显然有不善之意,禁不住让人揣测:暂住证,换个马甲就不认识你了?
据说这卡信息量大,有持证人社保、教育、医疗和计生方面的信息,可以根据持证人住址、单位、婚否情况的变化,进行及时更改,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跟踪性”。可是这“灵活性”,尤其是“跟踪性”,只对办证部门有好处,对办证人可一点好处也没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内存的信息中居然还包含“原暂停证所有信息”。深圳方面能说说“原暂停证”都有哪些“所有信息”吗?此前曝光的“北京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中,姓名栏里要填“绰号”,要从“务工、务农、保姆、投靠亲友、治病生育”等内容中选择来京事由,在“散发过小广告”、“兜售盗版淫秽光盘”、“聋哑人”、“从事封建迷信”、“非法行医”等项目里选“高危人员类别”……深圳的居住证里会不会有类似的信息?值得一问。
还有就是深圳的居住证,说是分为A、B两类,A证自愿办理,B证强制办理。自愿办理的以来深圳务工、创业、生活的人士为主,这倒简单;强制办理的,用于短期来深圳,或者进出深圳比较频繁,但不长期工作生活的人,这就麻烦了,试问:对待这样的人,深圳方面准备用什么手续来强制呢?在废止暂住证以前,我就去过几次深圳,都属短期,从未办过暂住证。以后要去,也只会是短期,难道要被强制办理暂住证不成?照这样说来,深圳是要恢复对路人的查证制度了?查到不带证的,看来也可能再像当年对待孙志刚一样,被扣押起来,否则,你怎么强制人家来办理你的“B类居住证”?
再看办证的目的,深圳方面直说有两个:“让有证的人更加方便,让没证的人寸步难行。”这“更加方便”不知拿谁作参照,除非你本来该办的事,没证就不办,否则,怎么会有了居住证才“更加方便”呢?让人不安的是,这“让没证的人寸步难行”,不知深圳会有什么狠招。据说,“如果一个人一直找不到工作,就应该离开深圳”,可找工作总得有一个过程,跳槽还得有一个间歇。
不找工作,就来深圳闲逛,凭什么就不让人家逛了?还说这是“因为没有正当收入来源,他在深圳的生活、安全等各方面都可能有问题”,先撇开这是否“有问题”不说,“收入来源”是否需要向谁汇报?好像这并不是谁都有权力知道的。更可怕的是:“将来没有居住证,在深圳就属于一种非法滞留状态,要严格管理。”这还不如干脆脱掉马甲,直说——深圳就要恢复当年废止了的暂住证!
暂住证也发挥过便于治安管理的作用,但加强治安管理不能以剥夺公民合法的权利与自由为代价,这就是任何地方都不能再借“居住证”之名,行“暂住证”之实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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