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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有时沉默比发言更重要

作者:毕舸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编辑: 时间:2008-3-13 10:31:00 点击:
 “从我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明显过重。”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对记者表示,“许霆案”的判决应该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3月11日《新京报》) 
   
  本来,身处多元社会,人们出于自身利益诉求与价值取向,对同一事物作出截然不同的判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全国人大代表姜兴长在两会期间就此发表观点,也是一孔之见,是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表征。但是,别忘了姜兴长还有一个重要职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的言论经由舆论传播、社会热议,加上其特殊身份,必然形成滚动效应,对“许霆案”的未来走向产生一定影响。 
   
  估计许多人都会对姜兴长的这番话拍手叫好,它符合目前社会对“许霆案”的主流看法,对弱势群体的先天关怀,以及对案件所存“瑕疵”的内心抗议。不过,由于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尚未完全摆脱行政化束缚,司法系统的“官本位”现象同样多年引人关注,司法所面临的权力干预积弊难消,有关强化司法独立性的呼声络绎不绝。在此情形下,司法高官的发言往往能发挥预料之外的作用。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一个司法高官的个人观点被下级有意无意地当成某种隐性指示,并以其作为未来再度审判过程中的风向标,案件未判,已在判案态度、取证选择、立场倾斜上发生偏移,那么案件就会陷入另一重不公正。 
   
  因此,笔者建议司法高官在两会发言时,对议程设置有一种自觉的回避意识,既不要动辄为所代表的机构发表辩护意见,也不要对某个具体案件发表太多针对性的观点。中国司法独立的珍贵性与脆弱性并存,需要每个体制中人小心呵护。对于“许霆案”而言,有时沉默比发言更重要,就让司法按照自身规律与程序进行,在公正透明的信息公开平台下,让所有相关证据、论据及法律依据统统呈现,这也是同时保障控辩双方合法权益的惟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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