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彰因酒死亡的官员有何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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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辉 来源:红网 编辑: 时间:2008-3-14 10:08:0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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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郭世忠2月27日凌晨去世,2月28日,新县县委就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日,新县县政府发出追记郭世忠个人三等功的决定文件;2月29日,信阳市人口计生委向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发出向郭世忠学习的文件。然而,就在一切感动尚在继续时,群众的爆料犹如一声霹雳:郭世忠是在2月26日晚上应酬饮酒过度死亡的!(3月11日《东方今报》)
新闻一出舆论哗然,几乎是同声质疑:凭什么表彰他?向因酒死亡的官员学什么?笔者认为能否表彰一个人,不能看它因什么而死,死在什么地方,而要看他先前为人民做了什么?做得如何?这才是最公正的。
就拿信阳事件来说,信阳禁酒令,只是禁止在工作时间饮酒,非工作时间人们还是有饮酒的自由。退一步说,如果信阳禁酒令干涉了公民的私生活,涉嫌滥用公权,公民就有不执行的权利。饮酒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一种饮食习惯,因为酒还产生了浓郁的带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酒文化。同时酒还是一柄双刃剑,饮酒适当有益健康,反之,则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甚至包括酒精中毒死亡。郭世忠在非工作时间饮酒过度而亡,只能是一个突发事件,与其工作无关,也与禁酒令无关。
其次,郭世忠死于娱乐场所纯属偶然,与他能否受表彰,没有关系。娱乐场所不能与不健康场所划等号。只要郭世忠不是在上班时间逛娱乐场所,只要他在娱乐场所没有赌博,没有嫖娼,没有做其它法律和纪律明令禁止的事。到不到娱乐场所玩,那是他的自由。换句话说,非工作时间,郭世忠有到娱乐场所休闲的权利。他死亡在娱乐场所,是他个人的一种不幸。
人什么时候会死,因什么而死,死在什么地方,谁也无法预知,谁也无法遇料。因此死的意义就难以一概而论。毛泽东主席在他的不朽之作《为人民服务》中说“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但是什么才是重于泰山?什么才是轻于鸿毛?时代不同,其内涵也就不同。即使是同一时代,其包含的东西也有区别。《为人民服务》是为一位普通战士张思德而写的。张思德生活的时代是血与火交织着的抗日战争时代,张思德没有牺牲在抗日的战场上,他是牺牲在后方,不是因为救人,而是因为窑洞崩塌而死。按照今天的说法,最多也就是因公牺牲。和抗日战争这样伟大事业相比,和我们共产党所从事的伟大事业来比,似乎很渺小很渺小。按照今天一些人的观点,是不值得党的领袖毛泽东写这么一篇文章来纪念,来号召全党学习的。但是,毛泽东以小见大,挖掘了它的非凡意义。因为革命工作有分工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只要是为人民服务,事无论大小都是崇高的。不仅如此,毛泽东主席还由此及彼,在文章中写道:村上的人死了,开过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于是,《为人民服务》不仅有着伟大的政治意义,而且还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因此,只要郭世忠生前在他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也就是做了好事,没做坏事,值得表彰,就不能因为他在非工作时间饮酒过量死在娱乐场所而否定他。我们应该钉是钉,铆是铆,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实事求是,该表彰还是要表彰,这才是正确态度和做法。不能因为他是个干部,不能因为我们痛恨腐败分子,痛恨吃喝玩乐,而无视一个干部应该享受和能够享受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让我们自己因为痛恨而迷住了眼睛,让善良的人性蒙上了灰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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