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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的行动力到底从哪里来
作者:苏渝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编辑: 时间:2008-3-6 10:08:00 点击:
在权利面前的人人平等,是由宪法赋予的。只不过,现实中,公民有许多的权利,却是处于被捆绑的状态,而这根绳索就是户籍。据3月4日《成都商报》报道,由国务院牵头,包括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劳动保障部等14个部委正在积极协商推进户籍改革。不过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并未对此项改革何时取得突破给出明确的时间表。
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半个世纪,已经到了必须改革
的时候。但问题是,一些地方出台与户籍改革相关的举措,始终未能进入真正的深水区,未触及到户籍本身负载的权利与福利本质,最终也无法满足公众的相关诉求。现在,连公安部也无法对改革突破给出明确预期,这同样是令人遗憾的事。回过头来想想,我们曾听到太多次相关部门关于户籍改革的表态了,就连国务院调研组也早就认为,深化户籍改革“时机基本成熟”。可是,这项改革何以又离打破坚冰遥遥无期呢?
无疑,户籍改革的突破,是需要强力的攻坚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此前,我们看到户籍改革的力量支撑,往往则是来自于种种户籍管制危害所产生的倒逼力量。但是,由于这种力量往往来自二元户籍体制下的受损方,他们所处的身份地位,又决定他们在户籍改革问题上,无法真正掌握话语权。也就是说,仅仅依靠现行户籍制度的沉疴痼疾带来的倒逼力量,根本不能撼动户籍制度的体制根源。
从这个意义来看,打破户籍制度坚冰的力量,关键取决于政府果断绝决的行动力。而这个行动力又要从哪里来?说到底,就是必须基于宪法语境下,来切实厘清现代政府责任。惟有如此,现代政府在承担诸如外来人口的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才不会出现任意懈怠与推卸的情况;种种户籍歧视下的权利捆绑行为,因为背离公平与正义而失却公共行政的基本品质与要义,应被及时纳入到相关的问责程序。惟有如此,才不会出现因为规避责任,而削减政府在户籍改革上的行动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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